香港新版稳定币法规自8月1日起实施,未经许可向散户推广或提供法币挂钩稳定币者,将面临罚款及监禁。
自8月1日起,香港将对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或宣传未经许可的稳定币实施严格的法律措施,违规者可能面临最高50,000港元(约合6300美元)的罚款及最长六个月的监禁。
香港计划于8月1日正式实施其稳定币监管条例,禁止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或推广未经许可的法币挂钩稳定币(FRS)。
新法律引入了极为严厉的处罚,包括最高50,000港元的罚款和最长六个月的监禁。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作为该特别行政区的中央银行,于7月23日发布了公众警告,提醒投资者慎重对待未经许可的产品,以防止无意中违反法律。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在警告中指出,新规旨在增强新兴稳定币行业的信誉与稳定性,同时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和不必要投机的损害。
余伟文指出,围绕稳定币的炒作引发了市场的非理性狂热,造成股价与交易量激增。他表示:“似乎有必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来遏制这种狂热。”
彭博社在7月24日报道,有多达50家公司申请稳定币牌照。仅在6月,国泰君安的股票在扩大银行牌照以涵盖数字资产后便上涨了300%。
尽管多个机构向中央银行表达了申请稳定币牌照的意向,余伟文也提到,许多提案存在模糊性,且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他表示:“他们未能提出可行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及时间表,更不要提展示他们对风险的理解及管理能力。”
余伟文进一步指出,虽然一些申请者提供了可行的用例,但也存在不少申请缺乏稳定币发行的技术专长及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因此,他暗示,最初仅会授予少数牌照,大多数申请者不应该期待获得批准。
与香港类似,其他地区如欧盟也已禁止未经许可的公司推广加密产品。
例如,《加密资产市场监管(MiCA)》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厉的财务惩罚,罚款金额至少为500万欧元(约580万美元),或公司年营业额的3%至12.5%。然而,该法规不包括监禁处罚。
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正在努力执行相关规则。不过截至1月,只有大约一半的非法加密广告被撤回。
香港的措施被视为迄今为止最为严格的监管,其中将刑事处罚纳入消费者保护举措,以期在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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