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区块链 >   正文

@区块链观察:“非常态交易活动”或将面临刑事追责!

近期多起案例表明,虚拟货币交易中的异常行为有被法院判定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风险,刑事追责标准日益严格,投资者需对法律风险保持高度警觉。

近期多起案例显示,虚拟货币交易中的异常行为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明知犯罪所得”,刑事入罪标准正趋于严格,投资者需高度警惕法律风险。

@币圈人:“异常交易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分析

2025年似乎是虚拟货币及其衍生产品的快速发展之年,全球主要经济体和地区纷纷出台关于加密资产的法案,越来越多的人和机构开始关注并进入这一领域。然而,大陆官方机构尚未给出明确表态,目前对于加密资产的监管仍然停留在早期颁布的两部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和《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结合近期案例来看,官方对于利用加密资产进行或参与犯罪的打击力度似乎在上升,表现出收紧的趋势。

近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篇文章,提到该院处理的一起有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根据文章内容,在缺乏其他书面证据的情况下,由于被告的交易行为极为异常,法院据此认定其主观上“明知系犯罪所得”。今天,飒姐团队将在对相关案件分析的基础上,讨论虚拟货币交易中的异常行为与犯罪成立之间的关系及潜在法律风险,同时提供风险规避指南。

一、与案例结合:反常交易细节可能成为定罪关键证据

今年年初,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利用虚拟货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2025)豫1303刑初77号)。尽管辩护人提出被告主观上并未明确知道案涉资金是违法所得,法院认为被告从事USDT虚拟币交易活动,且没有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常在隐蔽地点(例如厕所隔间)与伪装他人进行交易,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及其他书证,考虑到交易的场景、金额、转换及转移方式等因素,认定被告的行为明显异常,在被告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判断其具有主观明知的故意。

同样,北京二中院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刘某的一系列交易操作每个细节都透着“不正常”,这些反常之处成为法院认定其构成犯罪的核心依据。从交易模式来看,刘某分多次接单后,乘车或坐飞机赴外地进行交易,行踪遍布多个地点且停留时间较短,交易成本高昂。从交易过程来看,刘某的“隐蔽举动”极其刻意,交易全程戴口罩遮挡面部,交易后双方会立即删除微信及聊天记录,直到公安机关根据资金流向与出行轨迹将其抓获时,刘某的手机中已没有任何与交易相关的记录。最终,北京二中院结合上述细节,判定刘某主观上“明知交易的虚拟货币系犯罪所得”,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二、司法态度:对犯罪成立的认定逐渐综合,入罪标准日趋收紧

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直是加密资产领域频发的罪名,这与加密资产本身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及交易便捷性密切相关。构成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行为均要求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掩饰隐瞒的行为,并主观上明知处理的财产为违法所得。

从上述两个案件中可以看出,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通过交易模式、行为细节和资金流向等线索,综合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交易标的系犯罪所得”,而非单纯依赖某一项证据。在北京二中院的判决中,法院并未提供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而是综合被告人的供述、交易的次数、方式、获利情况等客观情节进行判断。在没有其他书证的情况下,法院依然能基于被告的异常交易行为及其供述推导出其主观犯意。如果交易行为异常且无法合理解释,可能会被认定具备主观故意。换句话说,即便一切痕迹被清除,如果整体行为依旧显得奇怪,仍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三、法律警示:摒弃侥幸心理,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的“刑事雷区”

刘某的案件并非孤例,近年来虚拟货币中异常交易引发的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涉及罪名和行为模式也日益多样化。除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外,类似的推定逻辑也适用于洗钱罪等犯罪。如果在犯罪过程中参与交易,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犯罪的共犯。一方面,官方尚未明确表态,司法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呈现出趋严的趋势;另一方面,侦查技术逐渐完善、规范和先进,例如“金析为证”的应用,使得虚拟货币犯罪行为不再是“黑箱”,而是变得可视化,入罪标准也逐渐明确。

公众在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时,务必要保持警惕,避免无意间触碰刑事红线。很多人往往抱有一种心理:“只要我没明确知道资金非法,就不算犯罪”,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会通过交易的“反常细节”来推定行为人是否“应当知道”交易标的是犯罪所得。例如刘某案件中,“高成本跨地交易”、“故意隐瞒身份”、“主动销毁证据”等细节,均被法院视为“主观明知”的关键证据。这些行为背离了正常的交易习惯,合理的解读是“规避监管、掩盖违法性”,即便没有直接证据,类似微信聊天记录也可能因反常交易细节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将“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并要求“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币商在进行这种业务,且他们往往无法严格核实资金来源。这隐含着风险,如果交易对方的资金确实存在问题,而在交易中又出现一些异常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建议如果不慎接触到疑似异常交易,应立即终止操作,切勿因小失大,同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身份信息等关键证据,切忌抱有“做一次没关系”的侥幸心理——刑事犯罪的认定可能仅依赖于一次异常交易的证据。提高风险意识与证据保留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写在

北京二中院审理的刘某案件,看似是一起个案,但实际上反映出我国对虚拟货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态度正在逐渐变得严厉。虚拟货币交易并不是“法外之地”,异常交易更不是“避罪之道”,那些看似“聪明”的规避手段,可能在司法机关的调查中适得其反,成为定罪的重要证据。飒姐团队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官方对加密资产的态度仍然不明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务必敏感于相关犯罪的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终止交易,并留存证据以表明已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保护自身权益。

相关推荐:观点:加密货币的未来在于实现支付全球扩展的实用性

最新快讯
快讯加载中...
查看更多
热门币种
BTC比特币
60,963.61 USDT
¥435,103.38
-2.72%
ETH以太坊
3,368.69 USDT
¥24,042.67
-0.3%
BNB币安币
570.68 USDT
¥4,073.00
-0.28%
USDT泰达币
1.02 USDT
¥7.25
-0.19%
SOL
135.96 USDT
¥970.36
+7.66%
USDC
1.00 USDT
¥7.15
-0.01%
TON
7.59 USDT
¥54.14
+4.55%
XRP瑞波币
0.47720 USDT
¥3.41
+0.48%
DOGE狗狗币
0.12210 USDT
¥0.87140
+2.43%
ADA艾达币
0.39050 USDT
¥2.79
+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