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院推翻此前判决,支持Block Earner,判定其金融产品**无需**金融服务许可证。
澳大利亚的金融监管机构在2022年11月提起了一项民事诉讼,认为Block Earner提供的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固定收益产品需要获得金融服务许可证。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对金融科技公司Block Earner的上诉中支持了该公司,推翻了之前认为其必须持有金融服务许可证的裁决,该裁决与其已停止的加密货币产品相关。
在4月22日的判决中,法院指出Block Earner的加密货币固定收益产品既不是金融产品,也不属于管理投资计划,也不构成《公司法》下的衍生品。法官David O'Callaghan、Wendy Abraham和Catherine Button表示,Block Earner的收益产品不能被视为投资或金融产品,因为用户是在固定条款下借出加密货币以获取利息,而不是将资金池化以获取额外的收益。这些条款和条件将其视为一项贷款,用户没有涉及公司业务以外的内容,只有约定的利率风险。
最初提起此案的监管机构ASIC,被法院命令支付诉讼费用包括上诉费用。ASIC在4月22日的新闻稿中表示正在“考虑该决定”。
Block Earner的首席商业官James Coombes在接受Cointelegraph采访时表示,法院的裁决明确指出加密资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不应与其他资产类别区分对待。
他表示:“我们的产品简单定义为客户将其资产借给我们以获得固定回报,客户并未分享资产池的收益,因此也不存在管理投资计划的概念。”
“即便此产品包含加密资产,这一简单的定义也不应有所改变,我相信这一案件为澳大利亚的雄心壮志品牌奠定了基础。”
ASIC发言人对此未作进一步评论。
Earner产品不会复出
尽管在法庭上取得胜利,Block Earner已表示将不会恢复其Earner产品,该产品在法律诉讼开始时已被取消。不过,Coombes强调,“加密支持的贷款产品仍将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未来的监管工作必将面临挑战,我们对此深感同情。”Coombes补充道,“我们希望通过合作带来积极的变化。”
ASIC在2022年11月启动了民事诉讼,认为Block Earner需持有金融服务许可证,以提供其三款加密货币相关的固定收益产品。
2024年2月,澳大利亚法院初步裁定,该金融科技公司需持有金融服务许可证以运营其加密收益产品。
2024年6月,另一项裁决则免除了Block Earner的任何财务处罚,原因是其“诚实行事”并在推出产品前寻求法律建议,ASIC对此宣称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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